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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证照年检 |
服务机构 |
社会保障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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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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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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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 |
为“三来一补”企业年度检验提供服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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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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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说明 |
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提交年检材料。1.领取、填写《年检报告书》; 2.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3.工商分局、市工商局审核年检材料; 4.对经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市工商局加贴年检标识,加盖年检戳记; 5.交纳年检费用,发还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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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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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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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五十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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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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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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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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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年检报告书2份; 2、营业执照1份; 3、外方合法开业证件复印件2份; 4、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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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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