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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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逾期未交体检证明而被交警支队车管所计算机系统注销驾驶证的驾驶员,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可以申请办理恢复手续,申请人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后,即可恢复驾驶证,不需要重新考试。 此次可以恢复的驾驶证的范围是2004年5月1日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车管所计算机系统注销驾驶证的。另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而被注销的驾驶证和因被记满12分而注销的驾驶证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 此次恢复驾驶证的业务自即日起到4月30日止,今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请。需要办理恢复驾驶证业务的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相片一套到车管所或当地驾协办事处办理。(业务咨询电话:8618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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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 编辑:叶焕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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